马来西亚《诗华日报》近日刊文称,截至今年8月,马来西亚共有296712人破产。其中雪兰莪破产人数最多,共有72114人申报破产。
文章摘编如下:
马来西亚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,截至今年8月,雪兰莪破产人数最多,共有72114人申报破产,人数居次的是柔佛(50255人),接下来是吉隆坡(46377人)及槟城(22136人)。
其他州属包括霹雳(19733人)、砂拉越(16499人)、吉打(14343人)、沙巴(12553人)、彭亨(10415人)、马六甲(9316人)、森美兰(8425人)、吉兰丹(8187人)、登嘉楼(5322人)。破产人数最少的州属为玻璃市,有1037人破产。
阿莎丽娜强调,马来西亚政府已经在修订后的《破产法令》新增条例,包括允许破产者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,在3年内还清所有制定款项,就能申请脱离穷籍。
她也指出,在《破产法令》下,债权人也被禁止对已逝世的破产者、残障人士、患有慢性疾病或病危的病患采取法律行动。